勞動部為配合「聯合國化學品全球分類與標示調和制度」(GHS)之推動,公告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,我國工作場所化學物質之分類及標示將全面採行「GHS」制度,以落實化學品危害分類及標示,提供勞工對於化學品使用安全知的權利,強化化學品運作之安全管理機制,並與國際接軌,其中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(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)改為SDS(Safety Data Sheet),SDS亦為16大項,SDS與MSDS兩種縮寫在供應鏈上所起的作用完全一致,主要為項次調換,實體內容無大變動,僅在內容上有一些細微的差別。
MSDS與GHS SDS的16項格式(兩者差異不大):
1.物品與廠商資料
2.危害辨識資料
3.成分辨識資料
4.急救措施
5.滅火措施
6.洩漏處理方法
7.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
8.暴露預防措施
9.物理和化學性質
10.安定性與反應性
11.毒性資料
12.生態資料
13.廢棄處置方法
14.運送資料
15.法規資料
16.其他資料
舊版MSDS與新版GHS SDS差別:
[2.危害辨識資料]與[3.成分辨識資料]順序對調。
舊版MSDS:2.成分辨識資料,3.危害辨識資料
新版GHS SDS:2.危害辨識資料,3.成分辨識資料
[9.物理和化學性質]:
GHS SDS新增子項內容:熔點/凝固點、揮發速率、易燃性(固態、氣態)、分配係數:正辛醇/水。
[12.生態資料]:
舊版MSDS只有一個子項內容:可能之環境影響/環境流佈。
新版GHS SDS系統有五個子項內容:生態毒性、持久性及降解性、生物蓄積性、土壤中之流動性及其他不良效應。